-
喜讯!阶州广场招商火
......
-
陇南市委常委、组织
6月14日下午,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杨郃到市龙江城乡发展集团......
-
市龙江集团组织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
-
总经理 翟永鹏
翟永鹏,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甘肃武都人,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
-
龙江商业物业有限公
......
企业吸收合并公告
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分公司吸收合并方案>的批复》(陇国资发〔2019〕23号),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注销,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合并后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承。
特此公告
陇南市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2019年6月19日
(撰稿人:行政人事部 编辑:刘赵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