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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陇南4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时间:2016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陇南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上半年,初核问题线索369件,立案1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1人,同比分别增长110.9%、148.1%、216.2%。

  抓早抓小成效明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诫勉谈话方式进行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上半年,共谈话函询34人,诫勉谈话24人。

  执纪力度明显加大。在411名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从党纪处分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89人,比上年同期的70人,增加19人;从政纪处分看,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33人,比上年同期的16人,增加1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1人,比上年同期的2人,增加19人。

  突出查处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补助、低保金,骗取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惠农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为重点,共处置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96件,立案190件,处分406人,其中处分农村党员干部209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51人。

  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作用有效发挥。市、县(区)纪委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通过交办案件、实行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等方式,积极引导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上半年,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共初核问题线索37件,立案7件,处分15人。乡镇纪委共初核问题线索63件,立案16件,处分18人。



(撰稿人:佚名 编辑:李军军)